为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安全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公众职责,规范“微信平台”操作,及时调查处理乘客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严厉纠正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近日,厅运管局制定并印发了《道路运输“安全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对我省“道路运输安全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工作流程,功能设置,以及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等的主要职责,二维码管理、投诉举报管理、服务评价管理、共同管理措施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按照《管理制度》规定,公众可对所乘营运车辆的超员、超速、危险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站外揽客、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客运企业要于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进行核实回复,对服务评价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立卷归档。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微信平台”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投诉举报量、投诉举报处理及时性等要作为考核单项,同时对被举报和投诉的营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和严肃处理,对参与服务评价或投诉举报的群众进行适当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道路运输安全与服务监管中来,共同促进道路运输的安全、平稳。(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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