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卫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扫一扫

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信加好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继续教育机构和从业资格考试机构大清理

发布时间:2017-06-22 11:15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培训质量,严格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厅运管局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继续教育机构和从业资格考试机构清理核查工作。



清理核查的机构

1.核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2.通过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继续教育远程网络教学系统营运商;

3.从业资格考试机构(包括计算机理论知识考点和应用能力考点)。



清理核查的重点


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许可情况:是否获得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许可,是否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是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等。

日常培训情况:是否按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从业人员计时培训系统等。

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培训管理工作制度,是否保持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教学日志》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建立学员培训档案,是否对教学培训质量进行考核等。



继续教育机构及继续教育远程网络教学系统营运商

备案情况:是否通过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备案,是否参照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条件要求满足需要,是否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以上条件是否达到和符合国家标准等。

日常培训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培训管理工作制度,是否保持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是否采用交通运输部统一的考试题库进行结业考核等。

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培训管理工作制度,从事继续教育的师资是否按规定参加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是否具有继续教育师资合格证等。


从业资格考试机构

是否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和管理,是否按照考点建设标准和考点设置条件建设的,考点软硬件配置要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部统一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系统等。




运管机构检查重点

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查并对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管理、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和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情况。



本次清理核查将采取机构自查、行业检查、交叉检查方式进行,并以现场检查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对机构的资料、文件、制度、档案,录音、录像、系统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将督促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暂停培训考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或取消备案,退出培训市场。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四川中卫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14007264号-3    技术支持: 竹子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