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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基本法”完成草案初拟,它可是管4000亿市场的!

发布时间:2017-06-01 18:09

近日,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表示,国家卫星导航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简称“《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起草工作组已完成草案的初稿拟制,即将形成征求意见稿。

 以法治手段强化顶层设计 

这部基本法究竟有多重要?据《条例》起草工作组组长、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总设计师杨长风介绍,该条例将填补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短板,通过法治手段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发展,保障北斗系统工程建设、稳定运行,提供连续可靠的服务,促进北斗系统的广泛应用。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和应用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加强顶层设计,形成最大合力,避免出现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


去年6月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白皮书发布会上,冉承其公开向媒体披露“国务院把《条例》列入正式立法计划”的消息。他表示这一举措可进一步明确北斗系统作为国家重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固化、强化北斗系统时空服务能力,进一步以中国政府名义向全世界宣示北斗系统的能力建设发展过程,也进一步促进北斗更好地为全世界提供服务。


4000亿市场等待规范与助力

卫星导航立法工作的不断加速不仅是国家战略的诉求,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个4000亿元的庞大市场正等待《条例》的规范与助力。


自2016年以来,北斗在农业、林业、渔业、警用装备、防灾减灾等各行业领域遍地开花,与诸多民生领域实现跨界融合,各类高精度数据服务产品已广泛应用于辅助驾驶、精准农业、驾考驾培、边坡监测、智慧房管等10余个典型场景。目前,以融合为特征的“北斗+互联网+其他行业”新模式,正构建以北斗时空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新兴产业生态链,并成为北斗产业快速发展的新引擎和助推器。


根据《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运行与发展》报告,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下,北斗产业将迎来黄金机遇期,到2020年,我国卫星导航产业的规模将超过4000亿元,其中仅北斗系统就将拉动2400~3200亿元规模的市场份额。作为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发展与应用“基本法”的《条例》就是要在规范整个产业的同时,促进这一市场的繁荣发展。


 既重监管意见也听行业声音


据介绍,这部卫星导航“基本法”的立法过程十分严谨,《条例》起草组包括了中央和国家部委,以及民航、电力、公安等重要用户和重点企业协会的专家代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条例》起草工作组已经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其中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在京召开,包括中央国安办、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法制办、军委法制局在内的23个部门,及起草工作组和支撑单位代表、专家共80余人参加会议。今年4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条例支撑起草单位还与中国空间法学会又一次组织召开了《条例》起草的工作研讨会。


与此同时,《条例》起草工作组还对多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听取业界声音。根据合众思壮和北斗星通两家公司消息,起草工作组在今年2月20日和21日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了调研。


与会企业表示,起草工作组在介绍《条例》起草工作同时,了解了芯片、模块、板卡、天线等产品生产情况,以及北斗技术在海洋渔业、港口码头、驾校考试、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应用,交流了对卫星导航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思考,听取了企业对此次“立法”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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