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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工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发布时间:2025-07-24 16:14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职责与对象。明确施工单位及“安管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范围,清晰界定省厅在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各项职责分工,交通运输厅总负责,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承担安全生产考试、考试地方题库试题制定、证书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安全生产考试地方题库考试大纲制定以及省级监督检查。

        二是规范考试流程。明确考试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布大纲,每年一季度公布安全生产考试年度计划。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采用计算机或纸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时细化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为减少考试资源浪费,规定连续两次缺考将暂停一次安排考试。

        三是优化考核发证。明确规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含继续教育)不得收费。明确考核按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两个领域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岗位进行。明确申请考核的必备条件,已建立劳动关系、安全生产考试成绩合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还应具备相关建造师资格。明确考核申请和证书办理流程及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考核合格证书。明确考核合格证书全国有效,有效期3年,可自行通过管理系统打印考核合格证书。

        四是强化继续教育。明确安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12学时,证书有效期内累计不少于36学时,参加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培训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五是细化证书管理。明确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提前3个月提交延续申请,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明确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省内及省外施工单位调入调出的办理条件、流程、时限和所需材料。强调证书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

        六是加强监管与信用。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安管人员“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明确存在安管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冒险作业的、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约谈的,还需额外接受教育培训。明确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予以撤销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明确对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导致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专职安全员,依法吊销证书。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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