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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全市重点排查这类房屋!

发布时间:2022-06-24 16:40
今日成都市政府官网发布了《成都市自建房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聚焦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22年5月起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2022年8月31日前,为集中重点排查阶段;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前,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持续巩固提升阶段。


排查整治范围


(一)全市范围城乡所有自建房,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自建房,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自建房。


(三)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民宿(网约房)、农家乐(度假村)、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自建房。


排查整治内容


(一)全面摸排建立台账。


按照《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内容,全面摸清城乡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自建房设计、施工、使用等结构安全性,经营许可、场所安全等经营安全性,土地、规划、建设等合法合规性问题,全面建立自建房信息台账,形成自建房实体安全和审批程序问题清单。 


(二)分类整治消除隐患。


整治实行清单制加销号制方式,对失养失修严重,主体结构破坏、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裂缝,地基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结构安全性问题;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问题;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自建房;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自建房等开展整治。重点对常态化经营聚集人员10人及以上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3层及以上经营性自建房审批程序问题进行分类治理,消除因审批程序问题产生的安全风险。


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22年5月起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


2022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


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区(市)县要集中力量,对所有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改用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023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区(市)县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来源: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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