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全省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源头隐患治理,精准打击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工作初显成效,全省涉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7%和49.28%。一是源头监管率明显提升。各地依托公安交管大数据,将全省14766家道路运输企业、51.48万辆重点运输车辆、34.78万名重点运输车辆驾驶人全部纳入了监管范围,源头监管率达到97.76%。二是源头“清零”率明显提升。各地聚焦道路运输企业隐患,逗硬通报、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力度,逐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截至10月25日,全省重点预警的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环比减少489家、下降比例为26%。三是路面管控率明显提升。全省查处重点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醉驾、毒驾、分神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增加17011起、上升38.87%。全省事故死亡总量同比下降36.09%、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局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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