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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龙:智能网联汽车政策的那些事

发布时间:2020-10-27 10:47

          在第十五届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运营商大会暨5G+智能网联汽车高峰论坛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副处长杨东龙发表《智能网联汽车政策的那些事》主题演讲,经ITS智能交通小编整理(略有删减),以下为演讲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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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副处长杨东龙

          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跟大家聊一聊智能网联汽车政策的那些事儿,当然以下观点仅限于我个人观点,如有偏颇或者是不对的地方,请大家多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智能网联汽车这几年特别火,央视、各地各种媒体报道层出不穷,我理解这个概念是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2018年正式进入爆发期。但是2019年稍微平静了一阵时间,今年又火起来了。

          智能网联汽车从国家层面是非常重视的,现在也是全世界各国都在争先作为创新热点和未来科技发展高点。我们国家也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战略规划,把智能网联汽车列为我们国家汽车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方向。

          麦肯锡的一个研究报告认为中国未来可能会成为全球最大的自动驾驶市场,到2030年,自动驾驶出行的服务创收将会超过5千亿美元,届时高级无人驾驶车辆将承担出行里程的40%,当然这个观点各有各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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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也非常追捧,Waymo最新的一笔融资是7.5亿美元,累积已经融资了30亿美元。Cruise融资超过了70亿美元,国内有百度、小马等等,国内最大的一笔初创企业融资应该是1.5亿美金。可以说,国内在智能网联汽车上下游产业链,从摄像头、芯片、雷达到算法,整个上下游部署了大量的公司,既有传统像吉利等厂商,也有包括腾讯、BAT、华为等科技巨头,还有很多初创的独角兽企业,产业链非常完善和丰富。

          深圳也有它的特点,深圳的整个产业链是最完善的城市之一,规模大到让人难以想象,所以我们说全世界每年1万亿美元的投入,是毫不夸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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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支撑产业的发展,从国家层面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2018年3月份三部委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的文件,这是被认为国内第一部具有真正国家层面的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法规。随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长沙都纷纷出台了相对应的实施细则或者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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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在2018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必须在配备测试驾驶人的基础上,要求配备安全员,允许在深圳指定的道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但是禁止载人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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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份左右,又印发了《开放道路的目录》,第一批开放道路是124公里的测试道路,涵盖了9个区,除了罗湖。当时这个里程在全国应该是排第二,仅次于北京。

          经过了两年的发展和道路测试的验证,今年8月份,交通局跟发改、工信、交警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之前的文件是道路测试,而这个是应用示范,在原来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允许非营利性的载人、载货和环卫作业等等,进一步支持自动驾驶技术的落地。文件规定了应用场景、应用示范的要求以及事故和违法的处理等机制上的保障。

          过去有一段时间我经常会被人问到:到底智能网联汽车跟自动驾驶、无人驾驶是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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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我先把我的理解和概念跟大家分享一下,不一定对。大家都知道汽车新四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我理解的智能网联汽车就是智能化+网联化。至于他用的是电还是油,是另外一回事。我认为目前还远远没达到共享化。2015年大规模推进了新能源汽车,是电动化的一个标记性开始。智能化,各种各样高级自动驾驶成为了汽车的标配,目前是比较常见的功能。网联化,就是汽车现在已经随着网络互联,所以我的理解智能网联汽车就是智能化+网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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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通用的L1到L5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分级方法,叫做“自动驾驶的分级方法”。我理解是,如果汽车处于L1和L2的水平发展阶段的时候,它是属于辅助驾驶的阶段。只有汽车达到了L3、L4级别才是自动驾驶的阶段。当汽车达到了L5级别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智能网联汽车的高级阶段,也就是无人驾驶阶段。

          目前是从辅助驾驶阶段往自动驾驶阶段过渡和转换阶段,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我也没办法判断。所以我理解智能网联汽车是大于自动驾驶、大于无人驾驶的。自动驾驶和无人驾驶只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某一个阶段而已。

          现在在深圳也有一个港口专门做无人的拖车、吊臂的自动匹配,远程操控,包括环卫作业,也在深圳的一些地方实验,有些局部的应用已经在落地。有人说“自动驾驶的时代是不是马上就要到了”?这是个问题。

          自动驾驶要真正到来最主要还是面临两大问题,一个是技术成熟,一个是法律上、政策上是否支撑。我对研究政策方面有一些理解,想在这里跟大家简单的分享一下,聊一聊政策的这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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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梳理了一下,现在的法律体系中大概有六部法律、12个行政法规、2个部门规章规范中的部分条款,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形成了制约。因为大家都看到了,现在所有政府,全国各地的,包括长沙、武汉等地,我们出台的都叫做规范性文件,都是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不约而同的都用了“道路测试”或者是“运用示范”,从来没有提过“运营”或者是“落地”。现在的政策仅支撑于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和运用示范,并且只是局部性的。整个法规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目前还是有一定的制约,因为技术在不断的发展。

           经过对政策的条文进行梳理之后,我们认为最主要有三个问题:

           第一是身份认证问题。

           传统的汽车首先要上牌,蓝牌。现在所有的智能网联汽车能拿到什么牌?就是以科研测试的名义在做一些道路测试,或者是应用示范。蓝牌要怎么拿?根据机动车的登记规定,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生产销售和登记,智能网联汽车目前还没有这个相应的国家标准的。

           所以现在所有的智能网联汽车面临的问题,前装的车没办法进入工信部的目录,进不了工信部的目录就没办法拿铁牌,没办法进行机动车登记。因为拿不到铁牌,所以根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城市道路的若干规定》这几个法规,已经明确不能把公路和高快速路作为机动车检验自动性能的实验场地。

          没有哪个地方真正敢把这些智能网联车辆放到高快速路面去走。而且,即使是城市道路,为什么前面要制定一个专门的开放道路目录?就是在指定的道路才允许,并不是所有都开放。所以现在智能网联汽车拿不到铁牌,获得不了相应的路权。

          还有驾驶主体身份也不合法,因为我们都知道驾驶员要有驾驶照。智能网联汽车如果实现了,这个驾驶员是安全员呢?还是这个系统?还是一个算法?还是这部汽车?完全是一片空白,所以智能网联汽车按照现在有的几部法规来说,根本就没有办法获得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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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国家的层面尽快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检测标准,以及相关的标准、法规。这类型的车,包括改装后的车,能够纳入到工信部的目录,以及在安全的基础上允许他进行机动车登记,同时赋予驾驶主体的身份。

            第二是运营资质的问题。

            当一个智能网联汽车拿到了出生证之后,他能不能变现?就现在的法规来说也是不行的,因为传统的汽车要从事交通运输,按照《道路运输条例》比如说运营出租车,传统的出租车必须要有三个证才可以合法合规的行驶。第一是出租车公司要拿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第二是这辆车要拿到道路运输证,第三是出租车司机要拿到从业资格证,但是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出租车的管理相关规定,如果是用智能网联汽车来申请,根本是不可能拿到的,也就是说拿到出生证也没办法商业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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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认为,要解决商业落地的问题,必须对对道路运输的条例以及相关的传统行业的管理规定、条款,进行修订,并且补充一些专门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主体认证的机制,扩大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还有车辆的许可的适用范围,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出生了,还能够找到工作。

          第三是监管体系的问题。

          智能网联汽车出生了,找到工作了,我们还要知道智能网联汽车跟传统的汽车非常不一样,它不再是一个传统的四个轮子的运输工具,智能网联汽车已经变成集合了各种传感器、各种数据传输的智能驾舱,同时也是一个物联网的终端,是一个遍布大街小巷的传感器。一个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会对外、对内的摄像头、雷达,各种各样的东西,会采集他经过的道路周边的所有信息,会采集车内的驾驶员、乘客很多的生物特征以及信息。

          这些数据谁来保护?按照现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一块规定目前仍然一片空白。

          还有一个问题,假如说有大量智能网联汽车在中国大街小巷行驶,这些车已经演变成一个大型智能采集器,车外的所有信息是通过网络上传的,车内的驾驶行为、驾驶人的信息也是通过网络上传到后台。那么这些大数据是保存在哪里?他要接受谁的监管?有没有监管?这是一个细思极恐的问题。

          假如进入到了自动驾驶时代,你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责任认定到底是怎样?没司机了,传统的《道交法》里面追究的第一责任人就是司机,现在没司机了怎么办?目前监管还存在空白,这也是需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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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建议要尽快填补《道交法》《网络安全法》还有一些《刑法》上的补充,结合整个智能网联汽车的特点和网络环境需求,连接专门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的监管办法,我们也希望能够明确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违法的责任主体,认定原则和赔偿机制等等相关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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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我认为要实现自动驾驶,最主要是解决出生难、找工作难、监管难的三大问题。不过很庆幸,我刚才汇报的这些问题,从国家到省市相关部门和领导,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些问题。我看到有些部门已经率先在组织和建立这些政策法规的修订计划。我知道有些部门已经在准备修订相关法规,解决出生难等等的问题。

          深圳既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又是先行示范区,也希望能够探索,看能否运用好深圳的特区立法权,通过地方的法规先行先试,率先在这些问题上进行突破,并且建立一些举措,为整个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也为国家对大法规的修订提供一些借鉴。

           我相信,智能网联汽车美好的明天一定会到来,但是需要有序发展,也需要政府、协会、企业以及广大市民共同努力,我相信只要一起努力,智能网联汽车的美好未来一定会早日到来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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