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联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成都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灰狗运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熙泰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锦城出租公司以及滴滴公司等召开座谈会,推动出租车、网约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行业企业落实“一盔一带”示范引领,并现场与省道路运输协会签订《“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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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安办副主任、副总队长徐建、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周继斌、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稽查处长黄立鸿、省道路运输协会会长杨为民、总队秩序处相关同志参加。

会上,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周继斌介绍了协同公安交管部门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研发试用“不系安全带警报系统”、“主动防御系统”,推动行业企业带头使用安全带形成示范效应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省道路运输协会以及各企业负责人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带头使用安全带、督促和帮助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车载系统语音提示等具体工作措施。

徐建副总队长对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省道路运输协会长期以来支持公安交管工作表示感谢,并就出租车、网约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行业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带头使用安全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出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自律,严格管束,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做到上车时有提醒、发车前有检查。
二是强化省道路运输协会协调力度,可以开展相关表扬、评比等活动督促、鼓励企业。
三是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全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四是加强部门沟通交流,着力构建跨界共融、数据共享、安全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命运共同体。
五是呼吁各方共同践行 “一盔一带”,带头使用安全带,做文明出行示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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