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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

发布时间:2019-12-18 15:32

12月初,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国家大数据战略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交通运输部印发《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纲要》的最终目标是推动大数据与综合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有效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的官方解读,ITS114作为行业媒体,也来班门弄斧,抛砖引玉,如有谬误之处,敬请指正。

交通运输大数据特点

我们知道,交通大数据从应用方出发,主要为两类,一是公安交通大数据,二是交通运输大数据,前者服务于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后者服务于城市、交通规划(如道路、轨道、枢纽、场站、公交线网等规划布设),满足城市综合运输协调指挥、交通应急指挥、政府决策支持的需要,相对而言,交通运输大数据涉及面更为宏观和庞大。

与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相比,交通运输领域产生的数据有几个特点,一是规模庞大,很多数据指标都是全球前列,不论是公路里程、高速公路里程,还是铁路里程、高铁里程,不论是机动车保有量、营运车辆数量,还是日出行车流量、客流量、日交易量等等;二是数据种类繁杂,来自不同采集设备不同感知系统的数据,有非结构化的视频数据(公路、枢纽、场站、车载),有交易数据(12306、客运、公交、出租、网约车、一卡通等),有基于卫星定位的轨迹、速度数据(重点车辆、公交出租),有来自线圈激光等交调数据,有称重、治超等公路载重数据……三是数据增长规模快速,因为交通是国计民生之基础,一日不可无交通,只要人、货运在移动,数据就在不断的产生,可以说数据增长分秒不停。

就ITS114来看,交通运输大数据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交通基础设施所采集的数据,包括枢纽、道路、场站、码头、轨道站点等,二是交通运载工具所产生的数据,如航班、列车、船运、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网约车、货运等等运载工具监测数据,三是人、货在前两者中转、运输所产生的的在途数据。前两者服务于后者,交通运输大数据的应用也集中于前两者。

应用场景

交通运输大数据有哪些应用场景呢?

首先是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协调。承载的平台也就是综合交通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平台(TOCC)。

在ITS114看来,TOCC是典型的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场景,不论是城市级还是枢纽级,还是各管理业务领域级,都汇集了大量的交通运行数据,包括前文所提到的三类数据。ITS114今年早些时候受托为某上市企业定制的《2019’中国综合交通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TOCC)市场分析报告》统计到,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省一级TOCC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甘肃、贵州、四川、河北、重庆、新疆、西藏、广西、江西、河南等;城市级TOCC,典型的北上广深杭,杭州的各县区市也都建成了相应的县区级TOCC;枢纽级TOCC,今年投入运行的北京大兴机场,就是典型的枢纽级,涵盖航空、轨道、地面公交出租网约车、停车、气象、商业服务等等,将多类型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研判预警预测,目的就是让各部分协同合作,保障这么一个超大枢纽的正常运行。

《纲要》中提到,推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构建跨部门、跨运输方式应急管理大数据,有效掌握重点领域和区域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动态,及时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应急资源和力量分布,有力支撑综合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和调度指挥。

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优化综合执法业务流程,推动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全过程数字化。加快建立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为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提供支撑。

这两者都可以通过TOCC来实现,这就是TOCC所具备的协同性特点。

但ITS114认为,省、市一级TOCC具备全局视野,数据分析结果也是为宏观的决策负责,但缺乏日常的业务抓手,这可能也是TOCC在整个智能交通行业存在感不太强的原因。一言蔽之,就是只有“大脑”,缺乏“四肢”,或者“大脑”经常处于静默期。如何让“大脑”和“四肢”更为协调,也许应该是TOCC下一步应用的重要改良方向。

其次是专业领域的智能化系统。

TOCC是综合类的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场景,而各管理、服务细分领域,也有相应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在省界收费站取消工作全面完成前,最庞大的交通运输大数据平台,应该是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和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两个平台的在网车辆数目前应该接近700万辆,每日会产生巨量的运行数据;在省界收费站取消工作完成后,最庞大的运输数据系统,应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日均车流量2000多万。除民航、铁路全国联网数据系统之外,公路领域还有视频监控全国联网以及交通流量调查全国联网(路网监测),公路出行领域有全国网约车监测系统、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车后市场有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货运方面有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等。

这些系统所采集的数据大多是单一的类型数据,服务于本领域的管理和业务运行,但因为是全国性系统,同样具备大数据应用的基本特征。

《纲要》提出要提升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基于大数据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全流程监管,实现重点营运车辆、超限车辆、重点船舶及水域、重点建设工程、客运码头、危险货物港口装卸存储设施以及铁路运输、民航运行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利用大数据深化“平安交通”建设。

安全是交通永恒的使命和目标,像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和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及目前很多省份应用的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都是服务于运输安全监管的大数据应用系统。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推进两客一危、公交、重载货运等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这一系统未来将是典型的基于智能视频技术的大数据应用系统。

其三是智慧出行服务。

就是《纲要》中提到的,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出行即服务(MaaS)”新模式,以数据衔接出行需求与服务资源。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价道路客运、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新老业态发展特征,推动新老业态动能转化和融合发展。

对于MaaS的应用发展,ITS114认为这一舶来品,在中国的生根发芽,应该适应中国的市场土地。MaaS发展的技术和用户基础我们都已经具备,包括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等等,但MaaS模式能否建立的基本点应该是需求,没有需求,就不会有商业模式,那么MaaS在中国有需求吗?当公交地铁、定制公交、网约车、顺风车、公共自行车等公共出行方式都十分发达的时候,MaaS的产品形态是否可能不需要一站式出行,一账式支付,而更多的是出行建议,路径规划,就像高德现在做的出行聚合平台。(抛出一个问题,定制公交也算是MaaS服务吗?)但高德所做的出行聚合平台,更多偏向于商业化的网约车、顺风车、共享自行车等,政府所管理的公共出行服务,如城轨、公交地铁、定制公交等等,高德所提供的,多是静态信息,即便高德能提供出行建议,路径规划,也是不完全的,难以做到无缝对接的,也不利于交通运输大数据的应用发展,但提供给高德以动态数据,这需要政府有更开放的态度,以及更好的技术来整合。

实际上,ITS114仍然认为,都市圈出行是MaaS模式建立的最好场景,因为有相比较之下最迫切的出行需求,因为行政区划的原因,都市圈各城市之间不通公交、地铁,没有定制公交,出租车也只能单程载客,甚至存在许多断头路。而MaaS是突破行政区划比较好的一种方式,即便不通公交地铁,但只要做好衔接,也可以通过公交、网约车、定制公交等完成出行服务。

《纲要》其他要点解读:

完善标准规范。

重点研究制定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分类分级、脱敏、溯源、标识等标准规范,完善信息资源目录编制、采集、传输、交换共享等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各类交通运输业务数据技术规范。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稳步开放公共信息资源。研究完善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机制,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清单及更新制度,建立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有利于激活市场活力的公共信息资源,推动公共信息资源有序开放。

——在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开放共享标准规范建设,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完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等,这一文件的最重要成果是百度与交通运输部合作推出综合交通出行大数据开放云平台——“出行云”,据称平台接入全国15个省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多家科研院所和互联网公司的出行服务相关数据,但近一年来,这个平台没有了存在感。

强化数据采集。

完善修订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范,将采集设备、传输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等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维。完善运载工具运行监测制度规范,实现对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载工具数据自动化采集。

——运载工具的实时监测已经非常完善,枢纽、机场等综合感知能力也比较完善,未来需要加强的,应该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的数据采集,也就是此前《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中所强调的基础设施数字化。

推动货运物流数字化发展。

逐步完善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间数据交换共享。研究制定货运物流单据电子化相关技术标准。完善全国快件数据监测体系,为全程可跟踪、可追溯的“一站式”快递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运、车货匹配、智能航运等“互联网+货运物流”新模式发展。建立完善道路货运行业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预测发展趋势,引导货运物流行业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今年还印发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货运信息服务行业是交通运输行业未来最大的资本风口,物流成本占GDP比重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推动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争取基于现有内设机构,研究设立或明确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

——ITS114希望早日看到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组建,来推动TOCC的全面落地发展,让TOCC成为“交通大脑”的最佳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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