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7月1日起,凡发生一般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均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为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近日,厅运管局发出通知,就一般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好事故源头责任调查和取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和事故教训,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二是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原因,要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对有责任的事故,要依法暂停事故车辆运行,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客运、超长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等事故高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力清理排查今年以来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未按核定线路和规定时间运行、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违规行为;三是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事故档案,定期开展事故统计分析,对事故总体情况、事故特点和规律,安全形势研判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总结,从源头上扼制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运输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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