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的对象有哪些?
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是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体户,具体包括三类对象:一是拥有货运车辆数在50辆及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调查。二是拥有货运车辆数在50辆以下的企业,我们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调查。三是个体户,也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的内容包括什么?
调查工作的各阶段安排是怎样的?
根据调查方案,此次专项调查的调查期为2019年9月,需要调查对象按要求认真做好9月全月信息记录,及时上报。整个调查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2019年8月底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报批、调查员队伍组建、调查培训、个体户名录库整理、数据采集系统开发、宣传方案设计等。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我们专门要求各地明确专项调查数据质量责任人,确保数据质量责任全面压实、到人到岗。我们还制定了数据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从源头开始对数据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 ,2019年9月到10月,开展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这里特别提请广大道路货运业户注意,一定要把握好调查的关键时间节点,确保在10月20日前,完整准确地填报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的数据。第三阶段是数据推算和应用阶段 ,2020年3月底前,重点完成全国数据推算等方面工作。
考虑到调查工作时间跨度长、工作环节多,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和掌握专项调查的总体工作安排,我们还专门设计印发了2019年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时序图。时序图把专项调查工作的七大主要任务以不同颜色在图上进行了标识,明确界定了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查对象等不同调查参与者在调查工作每个阶段的工作分工,每项工作任务的时间控制节点。确保所有参与调查工作的单位和同志能够“一图在手,专调无忧”。
与以往调查相比,本次调查有哪些改进和创新?
此次调查,我们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创新和尝试 :
一是调查对象由“车辆”调整为“经营业户”。从传统的抽取车辆、调查车辆简单的运输生产信息改为抽取业户、调查业户完整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采集业户的运力、运输情况、财务情况和能耗情况等,确保能够及时反映市场主体的发展变化全貌,为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多角度的数据支撑。
二是按照企业规模分类施策。根据不同规模业户的经营管理特点,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对拥有车辆数50辆及以上的企业实施全面统计,被调查企业依托已有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自行填报调查数据。对其他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通过配备专门的调查员队伍,通过上门等多种形式协助调查对象填报数据。
三是全面采用联网直报。所有业户调查数据均采用网络直采的形式,全面实现“一数到部、多级共享”,各级交通运输统计人员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完成催报、审核工作,平台会自动记录任何形式的数据修改动作,切实实现数据从采集到上报“全程留痕”,有效防止数据人为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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