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4日下午,省汽成运五分公司驾驶员周超驾驶客车从仁寿到成都,车上满载38名乘客。驾驶员周超拒绝了一位乘客中途下车的要求,被其言语攻击并且用脚飞踹,他立即减速并稳住方向盘,将车辆停到安全地带并报警。
事件回顾
监控视频显示,24日14时05分左右,一名男性乘客站在客车过道上,驾驶员周超右后方的位置,在对着周超说着什么。此时,车速为60公里/小时左右。
据省汽成运工作人员介绍,此时车辆行驶至天府大道科学城地铁站附近,车上这位乘客要求下车。周超多次耐心地向其解释客运车辆运行中途不能上下客,并劝说该乘客回到座位,待车辆到达终点站后再下车。
监控显示,14时06分许,该男性乘客双手扶住过道两侧,踢起右腿猛地飞踹向驾驶员周超。男子一左一右两位乘客立即拉住他,并进行劝说。为确保乘客安全,驾驶员周超先将车辆行驶至安全地带停稳,随后掏出手机报警。
该乘客突袭驾驶员的行为,已严重危害了车辆行驶安全。小编在此提醒广大乘客,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违法人员将受到法律的惩治。
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某公交车一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导致车辆失控坠入江中,车上乘客和司机15人全部遇难。
2018年12月,针对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明确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严格侦办查处。
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我们应该怎么做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今后我们遇到此种情形时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司机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观,遇到突发事件务必要稳,以全车乘客安全为重;遇到无理取闹的乘客,及时寻求其他乘客帮助或第一时间报警,总之安全第一!
其次,对司机有意见的乘客,要懂得理解、包容,司机的一举一动事关乘客的生命安全,尊重司机的工作,就是在守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最后,围观乘客在遇到有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帮忙制止,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选择报警。归根结底,乘客在化解争端的同时,也是在保护自身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