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厅运管局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队抓,认真开展好“隐患清零”行动,要切实掌控实情、采取措施、排除隐患、解决问题;二是要全面梳理,明确安全“隐患清零”行动范围,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并逐项对账整改销号;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各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隐患清零”任务传递到每个岗位,实现道路运输安全责任“纵到底、横到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确保此次“隐患清零”行动顺利开展、整改落实到位。(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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