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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运函〔2018〕212号)

发布时间:2018-10-11 11:35

各市(州)运管处(局)、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25号)(见附件1)要求,为迅速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开“两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018年10月10日前,厅运管局将向社会公开全省具备“两检合一”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包括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查询网址:http://www.scyg.gov.cn/),方便车主查询和就近检验检测车辆。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货车车主选择到“两检合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便于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方便车辆随到随检,减少检验检测排队等候时间,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
  二、逐站签署“两检合一”改革政策落地承诺书
  2018年10月12日前,各地要与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逐站签订《四川省贯彻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两检合一”改革政策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对于具备安检、综检“两检合一”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将《承诺书》在办事大厅、等候区域等显著位置公示,并承诺开展一站式检验检测服务,优化检验检测内部流程,实现车主检车“排一次队、上一次线、交一次费”,不得重复收费。2018年10月15日前,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要将本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承诺书签订情况(检测机构签订承诺书扫描件)向厅运管局报备,确保实现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
  对于未如期落实改革承诺事项以及不落实改革政策的货车检验检测机构,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约谈,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暂停采信其检验检测结论。
  三、全面实施货车车主“交钥匙工程”
  各地要迅速采取行动,在2018年10月15日前,对同时具备安检、综检“两检合一”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实施车主“交钥匙工程”,优化货车检验检测服务流程,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检验检测机构“交钥匙工程”落实到位的具体要求是:车主到“两检合一”式检验检测机构后,只排一次队、只交一次费,货车安检、综检全部检验检测事宜由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办结(车辆可以在不同车间、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间转换,由工作人员统一负责),同时取得安检、综检两份检验检测报告,对同一检测项目不得重复收费。
  厅运管局联系人:胡学英,联系电话:028-86530791,电子邮箱:42362647@qq.com。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25号)

                     2.四川省贯彻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两检合一”改革政策承诺书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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