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网信办、省通管局、省税务局、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7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
约谈会上,对8月29日滴滴“顺风车”两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进行了通报,指出了滴滴公司在四川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完善和规范滴滴公司在川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会议要求滴滴公司,一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起承运人的责任。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乘客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监管制度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出台或调整经营政策和措施前,必须开展稳定风险评估。要强化线下服务力量的配备,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社会秩序。二要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按照国家有关网约车管理法规和城市人民政府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许可办证,加快清理平台内不具备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严禁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不得再新接入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驾驶员。三要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以及地方实施细则规定,坚守安全底线,依法合规经营,诚信优质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顺风车”的界定和运行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模糊混淆,严禁以“顺风车”名义组织车辆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严格履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义务,认真做好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四要强化乘客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驾驶员实名认证和背景审查工作,实现运营日志、上网记录本地留存,落实专班并建立与属地公安机关的联系机制,实现一键报警、快速查询、车辆轨迹实时调取。采取切实措施强化驾驶员和车辆的核查,确保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一致,全力保障乘客安全。(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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