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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17:17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汲取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 .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现就切实加强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全面整顿超长客运。不再新增800公里以上省际超长客运班线,对经营期限届满后原则上不再许可延续经营,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从严掌握。加强对1年内累计停运100天以上的超长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推动道路客运结构调整,引导超长客运车辆提前下线。


二、严把道路客运许可关。新增或延续经营许可客运线路时,试点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进行线路安全风险评估。办理客运车辆营运手续时,应加强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未按照要求安装,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新增客运车辆应按要求安装4G视频监控终端(或更新技术的设备),已安装2G或3G视频终端的应加快升级改造。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增加或将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协助参保企业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免费为参保企业营运客车安装4G视频监控终端(或更新技术的设备),并持续提供运维服务。


三、严格营运客车审验。强化营运客车定期审验,凡未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的,一律不得通过营运资质年度审验。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查验营运客车行驶里程,重点加强对行驶里程达到引导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综合性能检测,综合检测不合格的及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督促客运经营者依法主动报废。


四、强化营运客车动态监控。在实行营运客车带视频监控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智能化监控系统,主动识别疲劳驾驶、违规驾驶等各类违法行为,实现全过程、可视化、自动化安全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前,要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使用的监管,确保全部安装并在线正常运行。进一步创新“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模式,充分应用第三方平台加大动态监测力度,健全完善第三方平台管理办法,会同保险机构研究建立与动态监控结果挂钩的保险费率、佣金费率浮动机制,用市场化的手段和经济杠杆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大力推进大客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2018开始每年职业化培训大客车驾驶员数量必须达到当年新增大客车驾驶员数量的10%。


六、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把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操作层面。驾驶员未实行“五统一”(统一招聘、统一培训考试、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统一调度)管理的,暂停该驾驶员所驾车辆营运并督促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该车对应的客运经营权。


针对上述六条工作措施,厅运管局要指导各地道路运输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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