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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人与公路运输的美丽邂逅

发布时间:2018-03-21 16:12

自1983年开始进行公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国营运输公司的垄断地位,大批的个体运输经营业态涌现到公路货运市场。

2004年道路管理条例,对运输企业是要求一定的运输车辆和相应的经营资质,从政府监管来说,采购一定的固定资产能保证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促进国家车辆生产、销售;从经营实业的角度,也是鼓励行业从业人员保证服务的能力;过去的企业实力评估,车辆等固定资产也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所以,方方面面都影响了原来道条对物流公司自有车的要求。

然而,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在货主与实际的承运商之间早就产生了类似“无车承运”的业态形式——物流黄牛,他们充当着运输组织者的角色,维系着庞大的公路货运体系的日常运转。

但这些黄牛充当无车承运人面临着诸如:偿付能力差、服务保障能力差、责任模糊不清、无序的低价竞争等各类问题..

1400万货车、3000万司机、100万小微物流企业,让整个货运市场体量达到近万亿级别,而这种市场体量又恰好催生了公路货运行业“小、散、乱”的市场格局。

在这种情况下,由政策推动一些大型的、有服务保障能力和运输组织优化功能的无车承运人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无车承运人由美国“货运经纪人”(freight forwarder)一词演变而来,指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在1980年以前,美国的道路运输也是非常的管制,限制进入。美国政府发现经过限制的运输和市场严重限制了美国经济的发展,1980年开始运输大解禁。货运企业从1982年的4.7万个发展到1997年的30万家。据统计,放松管制后公路运费降低了大约14%,从而大大提高了公路的运输效率。美国铁路年均经营费用下降26%。

政策规范助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3年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及“无车承运人”的概念,指出充分发挥无车承运人对物流资源的整合作用,推进其向现代物流服务商转变。
2014年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支持无车承运人管理方式的创新。
2015年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影响下,无车承运人逐渐成为物流行业与互联网等新技术结合的前沿领域,政策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
2016年9月  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同时宣布10月正式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初步推行48个无车承运试点单位。关键政策终于得以落地,无车承运一时之间成为创业的风口。
2017年3月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经批准的无车承运企业达到了283家。1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试点单位需要同时满足累计上传运单量不低于1万单、累计上传运单天数不低于60天等条件方为合格。

无车承运人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在政府政策的引导和行业转型升级的呼唤下,在总结了近年来物流、货运行业存在的弊病后,基于互联网等新技术与物流、货运业的结合,才最终形成的一种新业态。这一业态承载了助力我国物流行业、公路货运行业的转型升级、规范市场和降本增效的历史使命,不论是政府、行业还是资本各方均对其发展带来的价值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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